close

Steve Jobs(Feb/24, 1955 ~ Oct/05, 2011)慣用繁體中文的人大都稱他賈伯斯。讀完將近800頁的<<賈伯斯傳>>後,第一個注入腦袋中的感覺真是人如其姓呀!Jobs的一生就是jobs真不枉他被Jobs家領養,這說不定是冥冥中早已注定了……


賈伯斯的生平隨便
google都一大票,他的脾氣喜怒哀樂全寫在臉上,一定也寫在他的肢體動作上,這種事也是眾所週知。他與Bill Gates一輩子競爭,後又彼此敬重,這也無須贅言。這裡想說的是感受,感受賈伯斯這個人。 


在艾薩克森
(Walter Isaacson)為他作傳的內容中,明白表示:賈伯斯是個非黑即白的人。他喜歡的就是棒透了;其他的都是糟透了!而他只接受他心目中的棒透了。而他不喜歡的,他就忽視、不理睬;甚至貶抑、擊!這樣的人格特質,無法接受多元意見,平心而論,這實在稱不上是成熟的人格特質,講白了是有些孩子氣


賈伯斯出生的年
代,正是美國電子產業起飛的時刻;而他高中畢業時,正值個人電腦還是駭客桌上玩物之時。賈伯斯正是躬逢其盛!到底是時代造就這個暴君?還是這個暴君在創造時代?總覺得是時代造就他多些,而他後來利用他的影響力來改變市場的消費習慣也是有的,但應該不是比較多的那部份。


Apple II上市的年代,百家爭鳴,有點技術又有點野心的人都應該會想辦法分一杯羹,我想他也不過就是其中一員吧。然而,賈伯的不同應在於:他說得出他不要什麼!他站在沃茲尼克(Stephen Wozniak)的肩膀上,利用駭客的技術,一步一步做出駭客不欣賞,但卻是一般人可以用的PC。從說得出不要什麼;再演變到明白說出要什麼!Mac於焉誕生。


說他都找天才幫他做事,這點無庸置疑;說他是個天才,倒不如說他能堅持自己想要的東西。而以他的個性,個人倒覺得
堅持這件事,對他這個偏執狂來說可能比一般人簡單一些反正就是用他非黑即白的鑑賞力,再加上辯才無礙或以職權強壓,奴役一群為他賣命的team member。遇到別人要求他妥協時,或說或賴,就像個個性頑強的孩子非要到心中想要的玩具,否則絕不罷休般地想盡辦法要別人執行他的意志!反正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市場機制會說出事實的。最後的結果就是賈伯斯創立了Apple,又被Apple趕了出來,最後又回到了Apple


身處於電子產業當中,賈伯斯長期培養出特別的嗅覺,又勇於獨領風騷。在美國這個先消費再還款的購物天堂中,
Apple的產品又漂亮有型、又方便好用,當然受到歡迎。再由美國的成功模式,去推展到世界各處的已開發國家,這種商業模式到目前為止橫行無阻。如果賈伯斯生在台灣,那市場不夠大;如果賈伯斯生在中國,可能現在或許也有成功機會。但在十年前的中國,對高階產品的需求可能有這麼高嗎?多少仿ipod、iphone、ipad的產品充斥在市面上,不是沒有道理的!


最欣賞賈伯斯的一點
就是他對其自家產品的熱情正因為這份熱情讓他不會隨隨便便地端出個四不像到市場上更遑論每次產品上市前的產品發表會永遠是話題性不斷更是媒體的鎂光燈焦點。這應該就是他為什麼這麼投入這份工作的原因了,相信一定是這份「Apple=Jobs」的使命感讓他連命都快沒了還想著要去iphone 4S的發表會


這麼評論賈伯斯的成就,應該會有很多人很有意見
但是這麼有爭議性的人物應該會容許各種的評論,不論是正面還是負面。再者,不管是時代造就英雄還是英雄創造時代任誰都不能否認賈伯斯絕對是站在時代潮流尖端的風流人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en40 的頭像
    Ben40

    我想說的是...

    Ben4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